香港商標注冊處在一八七四年開始運作,是全球歷史最悠久的商標注冊處之一。
除 負責注冊商品商標外,由一九九二年開始香港更注冊服務(wù)商標。由一九九六年四月至一九九七年三月為止,商標注冊處收到的申請達16,708份,而過去數(shù)年, 申請數(shù)目一直穩(wěn)步上升。商標注冊申請人申請注冊新商標后,若商標條例所定的準則均達到,通常大約會在十個月內(nèi)接獲通知,可以為議的商標刊登公告。隨后,公 眾人士如有法理根據(jù),便可在兩個月的法定期限內(nèi)提出反對。如無人反對,一般在兩個月后,有關(guān)商標便可注冊。因此,如無人提出反對,整個注冊程序大約需時 14個月。而注冊商標受法例保護的有效期,則由香港商標注冊處接獲有效申請書當日起計算。
適用的國際公約
由于中國將《巴黎公約》延用于香港特區(qū),加上中國香港為世界貿(mào)易組織成員,因此,商標申請人在香港特區(qū)提出申請,便可享有《巴黎公約》優(yōu)先權(quán)。
建議的新商標法例
香 港特區(qū)計劃在一九九八年大幅修訂本地的商標法例。政府已公布建議的新法例,征詢公眾的意見。建議的法例如獲得通過,將可簡化申請和審查的程序,根據(jù)新法 例,可注冊為商標的標志種類將會增加。例如聲音和香味均可被注冊,商標轉(zhuǎn)讓和授予特許的程序?qū)喕?,涉及多于一類商標的注冊申請亦會被?/p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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